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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守社會規(guī)則  爭當守法公民】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根據(jù)網(wǎng)友“樂清生活”的評論,結合“社會生活講道德”相關知識談談陳某丹的行為有哪些“不齒”之處。
          (2)結合“蓬勃向上”的點贊和相關材料,從違法行為性質(zhì)的角度分析陳某丹的行為。
          (3)網(wǎng)友“法治在線”的評論為我們“遵守社會規(guī)則”帶來哪些啟示?

          【答案】(1)不尊重他人;違背了誠信原則。
          (2)陳某丹的行為是刑事違法行為(或者嚴重違法行為、犯罪)。陳某丹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陳某丹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符合刑事違法性的特征;陳某丹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體現(xiàn)了刑罰處罰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3)“陳某丹規(guī)則意識差”,在社會生活中,應嚴于律己,自覺遵守規(guī)則;“道德素質(zhì)低”,在社會生活中應尊重他人,誠實守信,努力做社會主義道德的踐行者;“典型的一個法盲”,在社會生活中,應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做一個自覺守法的人。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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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2024/5/23 20:38:36組卷:5引用:2難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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