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日上午,憲法宣誓儀式首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撫按憲法,緊握右拳,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的規定,莊嚴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誓詞雖簡短,但意義非凡,體現了國家工作人員對憲法忠誠和對人民負責的態度。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首次進行憲法宣誓。鏗鏘的聲音,莊嚴的氣氛,定格成人民共和國的歷史,必將極大增強廣大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極大鼓舞社會公眾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培育憲法信仰。
為什么要進行憲法宣誓?你知道我國的憲法宣誓制度自誕生之日起有哪些發展嗎?
【考點】樹立憲法權威.
【答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宣誓儀式可以喚醒公職人員對憲法、對國家及人民的忠誠,增強公職人員的憲法觀念,明確自身的神圣使命。憲法宣誓不僅僅是一種承諾,更是一種法律義務的普及和強調,是一種心靈上的凈化。宣誓制度有利于彰顯憲法權威,弘揚憲法精神,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憲法宣誓制度于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誓詞共70個字:“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杈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憲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訂,新的誓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憲法宣誓制度于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誓詞共70個字:“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杈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憲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訂,新的誓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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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5/5/19 14:0:1組卷:1引用:1難度: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