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法律,遵守法律,善用法律,是公民法治意識提升的表現。請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回答下面問題。
【材料一】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實施一周年,該法明確了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為青少年的人生發展提供了多樣的選擇路徑,很多同學由此看到了職業教育發展的美好前景。對此,有網友提出觀點認為:職業學校學生也應認真學習,在工作后要多履行勞動義務、少談勞動報酬。
【材料二】2022年10月,遼寧大連的張先生和朋友在海鮮大排檔吃飯,結賬時共計消費930.9元,但最終計價卻顯示931元。張先生對此收費存在疑問當即向店員提出疑問,要求按實際賬單付款,店員以系統自動四舍五入計費為由稱無法修改收費金額;當時正值用餐高峰,店員見溝通后張先生仍然不肯按計價付款,于是出言攻擊張先生是“窮鬼是不是付不起這1角錢。”張先生無奈付錢后回家越想越氣。
「相關鏈接」 1.第十三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2.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12315 |
(2)結合所學知識,你認為張先生接下來應該怎么做?請你提出至少二條合理的建議,并說明理由。
【答案】(1)網友的觀點是片面的。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受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勞動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職業學校的學生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增長本領。在勞動工作崗位上,公民要積極參與勞動,這是公民的權利,也是義務;公民積極履行勞動義務,有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應該按照勞動者向社會提供的勞動獲取,而不應該多履行勞動義務、少談勞動報酬。
(2)與商家協商解決;到消協投訴;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張先生多支付出的1角錢屬于未予標明的費用,其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過合法方式或法律途徑維權。
(2)與商家協商解決;到消協投訴;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張先生多支付出的1角錢屬于未予標明的費用,其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過合法方式或法律途徑維權。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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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4/7/3 8:0:9組卷:6引用:2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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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愛兵一家是奮斗的一家。王愛兵通過小學初中高中的努力學習,終于考上了心儀的大學。看了征兵宣傳片后,他便應征入伍成為一名光榮的士兵。他的爸爸退役后成為一名預備役軍人,與參加民兵組織的媽媽共同開了一家公司,被評為依法納稅光榮戶。從材料中,我們可以概括出( )
A.王愛兵與父母都自覺履行了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B.王愛兵的父母因依法納稅而獲獎,享受了納稅和榮譽等權利 C.王愛兵在成長過程中,先后享受到了受教育、勞動、生命健康等權利 D.王愛兵全家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 發布:2024/12/28 0:30:2組卷:116引用:5難度:0.8 -
2.梅皓從小失去父母,成了一名孤兒,家庭生活極其困難,在政府的幫助下,他讀完了中學。隨后,他響應國家的號召,自愿到部隊服兵役,因表現出色,多次受到上級的表揚。退役后,他當了個體戶,由于認真守法、積極納稅,第二年就被稅務部門評為“先進個體經營戶”。后來,他又帶領村民走上了共同富裕之路。他的舉動得到了社會的好評,并當選為縣人大代表。
(1)梅皓享受了憲法賦予的哪些權利,又履行了憲法規定的哪些義務?
(2)看了梅皓的經歷,請你說說公民在享有權利的同時,為什么必須履行義務?發布:2024/12/28 0:30:2組卷:54引用:4難度:0.4 -
3.如圖為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的關系圖,以下選項能與圖中陰影一致的是( )
①王強農業大學畢業后,選擇回家鄉創業
②同學們在校收看“天空課堂”授課直播
③2021年,民營企業家趙其來納稅超1000萬元
④淮安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有一半是來自網民的意見A.①③ B.②③ C.①② D.②④ 發布:2024/12/28 3:0:1組卷:7引用:2難度: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