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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法律 與法同行】
          為進一步提高中學生法治意識,預防違法犯罪,云南某學校決定在學生中開展一次“我與法律同行”的主題探究活動,現在邀請你一起參與。
          環(huán)節(jié)一:調查數據
          同學們搜集到省法院針對青少年犯罪原因所做的調查統(tǒng)計數據:

          (1)上述調查數據說明告訴我們什么道理?
          環(huán)節(jié)二:以案說法
          2022年2月,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時,發(fā)現監(jiān)護人對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不到位,向監(jiān)護人發(fā)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依法盡責帶娃。這是云南省發(fā)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16歲的小武初中畢業(yè),父母對小武疏于監(jiān)管,他在社會上結交了一些不良朋友,有一天凌晨3點朋友打來電話要他去幫忙打架,斗毆中導致一人輕傷二級,小武被五華區(qū)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批捕。
          (2)小武和父母的經歷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有何啟示?
          環(huán)節(jié)三:現狀思考
          2021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該《通知》一出,立刻在全社會引起熱議。有一些中學生則認為帶手機屬于個人的私人財產,帶入校是自己的財產權利,只要課堂上不玩,就不會影響學習。
          (3)請從權利與義務關系的角度,對上述材料中學生的觀點進行評析。

          【答案】(1)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都是由不良心理與行為開始的。不良行為若不及時改正,可能發(fā)展成為違法犯罪;嚴重不良行為如不及時矯正,極易走向犯罪的深淵。
          (2)父母:加強家庭保護;家長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撫養(yǎng)、教育、引導的職責;提供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
          個人:未成年人不良心理和不良行為可能發(fā)展為違法犯罪,預防犯罪,需要我們杜絕不良行為。我們應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自律,從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習氣,防患于未然,做一個自覺守法的人。珍惜美好生活,認清犯罪危害,遠離犯罪。
          (3)這些同學的觀點不正確。權利和義務是相統(tǒng)一的,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中小學生有享受通信、使用手機的權利,但是應該服從學校對手機的管理和規(guī)定,避免攜帶手機入校帶來的負面影響,學生在學校的主要任務是學習,應該認真履行學習的義務。要減少手機對中小學生的不利影響,不僅需要學校加強對學生攜帶手機的日常管理,也需要家長主動配合學校,避免學生攜帶手機入校,更需要中小學生提高自制能力,合理使用手機,把精力投入到學習中去。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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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3引用:1難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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