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義務】
李超從小父母雙亡,靠鄉親們的資助和當地政府的救濟,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18歲那年,他應征入伍。在部隊,他積極肯干,榮立了一次三等功。復員轉業后,他在鎮上開了一家汽車修理廠。他因為技術好,收費合理,生意越做越紅火,成了全鎮有名的富裕戶,納稅模范,并多次向希望工程捐款,幾年前,他當選縣人大代表,還接受鄉親們的邀請,回村當選了村主任。
(1)李超履行了哪些基本義務?行使了哪些公民權利?
(2)結合上述資料,談談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答案】見試題解答內容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網所有,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布。
發布:2024/5/23 20:38:36組卷:7難度:0.6
相似題
-
1.下列做法中,體現公民履行基本義務的是( ?。?/h2>
A.小善把自己的零花錢捐給災區 B.小明在故宮墻壁上寫上“到此一游” C.小安阻止馬某在軍事禁區拍照 D.小剛的媽媽參與電價格調整聽證會 發布:2024/12/27 23:0:6組卷:11引用:3難度:0.6 -
2.某校八年級(1)班舉行“與法同行,快樂成長”主題班會。下面是班級同學的發言,其中屬于公民履行基本義務的是( )
①居委會張大媽積極調解鄰里矛盾
②張戈的鄰居響應國家號召,積極報名參軍
③馬力在領取稿費后,積極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
④劉慧的媽媽在單位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發布:2024/12/27 20:30:2組卷:16引用:3難度:0.8 -
3.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的是( )
①勞動
②依法服兵役
③受教育
④依法納稅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發布:2024/12/27 21:0:2組卷:63引用:5難度: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