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征集
          加入會員
          操作視頻

          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2021年3月1日,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fā)布通報:2021年2月19日10時29分、10時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個人注冊賬號“辣筆小球”,先后發(fā)布兩條信息,貶低、嘲諷衛(wèi)國戍邊的英雄烈士。相關信息在微博等網(wǎng)絡平臺迅速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鄴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介入偵查。2月2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1)請從“行己有恥”與“法治與自由”的角度評析“辣筆小球”仇某明的言行。
          (2)“辣筆小球”仇某明受到處罰警示我們應如何正確行使自由和權利?

          【答案】(1)“辣筆小球”仇某明的言行是錯誤的。從“行己有恥”角度來看,仇某明的言行是不知恥的表現(xiàn),缺乏辨別“恥”的能力,缺乏底線意識,做了觸碰道德和違反法律的事情。從“法治與自由”角度來看,仇某明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時損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損害了社會利益,觸碰法律的紅線,違反法律,因此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我們要引以為戒,做到知廉恥,懂榮辱,正確行使自由和權利。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行使權利有界限,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yōu)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fā)布。
          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7引用:4難度:0.3
          APP開發(fā)者:深圳市菁優(yōu)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應用名稱:菁優(yōu)網(wǎng) | 應用版本:5.0.7 |隱私協(xié)議|第三方SDK|用戶服務條款
          本網(wǎng)部分資源來源于會員上傳,除本網(wǎng)組織的資源外,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權,請立刻和本網(wǎng)聯(lián)系并提供證據(jù),本網(wǎng)將在三個工作日內(nèi)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