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未滿18周歲的學生阿斌等三人,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平時在校不認真學習,常與社會上的閑散青年交往,沉迷網絡游戲。為了獲得上網的費用,他們在某茶計附近多次對路過行人持刀搶劫。該縣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
(1)阿斌等三人的持刀搶劫行為屬于哪一種性質的行為?請結合材料寫出你的判斷理由。
(2)為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請你分別向學校和同齡人提兩點建議。
【考點】犯罪的含義和基本特征;預防違法犯罪.
【答案】見試題解答內容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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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4/4/20 14:35:0組卷:112引用:27難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