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先后發布兩條信息,貶低、嘲諷衛國戍邊的英雄烈士,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月2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5月31日,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對此,有網友發表評論說:“公民有權行使言論自由,如此處罰不應該?!?br />你贊同該網友的說法嗎?請說明理由。
【考點】權利和義務是一致的.
【答案】權利不是絕對的,而是有界限的。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網絡無限,自由有界。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是網絡生活的基本原則。每個公民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仇某發表言論侮辱英雄烈士,超越了自由的界限,觸犯了法律,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網所有,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布。
發布:2025/5/17 19:30:2組卷:2引用:2難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