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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窗拋物屢見不鮮
          記者 呂玥 通訊員 王鵬程  于軍

          “車窗拋物”是馬路上常見的一種交通陋習。
                記者從杭州高速交警二大隊獲悉,3月18日上午,在安徽黃山做生意的張先生駕駛奔馳E300小轎車,途經杭徽高速到杭州旅游時,被前方行駛的一輛昌河面包車上拋出的礦泉水瓶砸中,頃刻間前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所幸車上人員沒有受傷。據了解,這塊擋風玻璃在4S店的報價是1.2萬元左右。
                一個小小的礦泉水瓶,就這么輕輕一扔,竟然造成這么嚴重的損失。也許在面包車司機看來,這最多就是丟了點文明。然而,“車窗拋物”拋掉的,又何止是文明?
          探訪:難堪的風景
                3月23日下午4時許,杭州市中河路地面道路的中央隔離帶上,身著橙黃色工作服的環衛工黃紅梅正在彎腰撿拾垃圾。近在咫尺的機動車道上,來往車輛川流不息。
                短短10余分鐘后,只見她左手拿一個大號飲料紙杯和紙團,右手拿一個空可樂瓶,已經騰不出手來撿拾更多垃圾。
          “早上,這條路的綠化帶上垃圾更多,很多都是從車子里丟出來的。”黃紅梅說,每天上午7時到9時,她都會沿著中河路的鳳起路到環城北路段的綠化帶,來回走兩公里,拾滿整整3桶的垃圾。
                說話間,一輛牌照為“京GRE×××”的黑色豐田車,在中河路靠近體育場路附近等待綠燈時搖下車窗,扔出一個紙團。紙團在地上滾了幾圈,有點扎眼地停在干凈的路面上。
                黃紅梅無奈地搖了搖頭。不過,更讓環衛工人無奈的是,他們有時上前制止時,遇到對方的搶白。在百井坊路和延安路清掃垃圾的環衛工葉金玉告訴記者,她曾上前對停車扔垃圾的司機提出勸告,沒想到對方立即“還擊”:“掃你的地,我們不扔,你們都沒事情好做了!”
          調查:隱形的殺手
                輕輕一拋,破壞的是整潔和文明,更威脅行車安全。
                曾有一個實驗,在賽車道旁放置一塊檢驗合格的汽車擋風玻璃,賽車手以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向這塊擋風玻璃駛來,并隨手扔出一個蘋果,被擊中的擋風玻璃瞬間裂花,如果沒有防護膜,就成了碎片。在另一個實驗中,僅僅一兩重的空礦泉水瓶,在時速約100公里的狀態下,可將鋼化玻璃砸碎。
                在杭州開了11年出租車的司機李洋告訴記者,在開車途中,如果前方突然有異物“飛”過來,他的第一反應就是避讓,這樣很容易因為多打方向而發生交通事故。而環衛工人則成了“車窗拋物”的一大受害者。
                2014年11月12日,湖北一位環衛工在道路中間撿拾一個煙盒時,先被一輛越野車撞向對向車道,又被對向車道的面包車迎面撞上,不幸身亡。去世時,環衛工手里還緊緊攥著剛剛撿起的煙盒。
                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溫州市撞傷、撞死環衛工的交通事故達117起,每3天就有一起;其中兩起為死亡事故,25起為較嚴重事故。而車窗拋物是造成這些交通事故的主要誘因。
                去年3月的一天,杭州環衛工葉金玉在快車道上清理垃圾時,曾被一輛出租車撞飛,所幸只是皮外傷。
          建議:處罰下猛藥
                杭州高速交警二大隊副大隊長竺春璋告訴記者,在日常巡邏中,車窗拋物及貨車拋灑滴漏的情況時有發現。不過,因為車窗拋物時間、地點不固定,是瞬間發生的違法行為,稍縱即逝,執法取證難度大,導致一些乘客、司機心存僥幸,忽視公德,肆意妄為。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道路安全交通法規定,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撒物品,違者可處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載物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違者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廢棄物,可以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很明顯,現行法規對車窗拋物的處罰太輕,不能形成有力震懾,從而造成這么多悲劇。”竺春璋表示,只有盡快完善法律,用“重典”、下“猛藥”,加大對類似車窗拋物這種惡劣行為的懲處力度,才有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免于“天降橫禍”的風險。
          (選自2015年3月24日《浙江日報》)(1)下列對這則新聞的分析和概括,正確的一項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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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新聞的引題“車窗拋物屢見不鮮”表明了作者的觀點,主標題“扔掉的,不僅是文明”概括了主要內容。
          B.“探訪”部分介紹了杭州中河路地面道路上環衛工黃紅梅工作的辛苦,呼吁人們要珍惜保潔人員的勞動成果。
          C.文中的插圖,描繪了行駛中的小轎車被前方面包車上拋出的酒瓶砸中的場景,意在配合這則新聞,說明酒駕的危害性很大。
          D.記者報道這則新聞,主要是告訴人們:“車窗拋物”是馬路上常見的一種交通陋習,更是一種違法行為,甚至會威脅行車安全,不容忽視。
          (2)新聞從“張先生高速公路上駕車被礦泉水瓶砸碎擋風玻璃”寫起,有何作用?
          (3)新聞講究時效性、真實性,請分析這則新聞是如何體現的。
          (4)根據這則新聞內容,探究“車窗拋物屢見不鮮”的原因。

          【答案】D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網所有,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布。
          發布:2024/4/20 14:35:0組卷:210引用:14難度:0.7
          相似題
          • 1.閱讀下面的新聞,完成問題。
            我國第二艘航空母艦下水    范長龍出席下水儀式并致辭??新華社大連4月26日電 (記者王經國、吳登峰)   我國第二艘航空母艦下水儀式 26 日上午在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大連造船廠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范長龍出席儀式并致辭。
            ??9時許,儀式在雄壯的國歌聲中開始。按照國際慣例,剪彩后進行“擲瓶禮”。隨著一瓶香檳酒摔碎艦艏,兩舷噴射絢麗彩帶,周邊船舶一起鳴響汽笛,全場響起熱烈掌聲。航空母艦在拖曳牽引下緩緩移出船塢,停靠碼頭。
            ??第二艘航空母艦由我國自行研制,2013 年 11 月開工,2015 年 3 月開始塢內建造。目前,航空母艦主船體完成建造,動力、電力等主要系統設備安裝到位。出塢下水是航空母艦建設的重大節點之一,標志著我國自主設計建造航空母艦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下一步,該航空母艦將按計劃進行系統設備調試和舾裝施工,并全面開展系泊試驗。
            ??海軍、中船重工集團領導沈金龍、苗華、胡問鳴,以及軍地有關部門領導和科研人員、干部職工、參建官兵代表等參加儀式。
            (本文為2017年4月26日新華社消息)(1)這則新聞的電頭是什么?有何作用?
            (2)這則新聞的導語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3)第3段在結構上屬于消息的哪一部分?在文中有何作用?

            發布:2024/10/11 10:0:1組卷:2引用:1難度:0.5
          • 2.下列文學文化常識表述正確的一項是(  )

            發布:2024/10/14 13:0:1組卷:4引用:2難度:0.5
          • 3.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

            發布:2024/10/24 15:0:1組卷:9引用:1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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