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復旦大學醫學院學生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依法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黃洋不滿,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醫學知識,蓄意采取隱蔽的手法,向飲水機內投放劇毒化學品,殺死無辜被害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觀察思考:
(1)請結合林森浩案例,談談你對生命的理解。
(2)我們應該怎樣與人交往才能避免類似林森浩案件的悲劇重演?
(3)林森浩案件引發了全社會極大的關注和思考,請你就林森浩案件設計幾條警示語。
【考點】關愛他人的生命;與人交往和溝通的技巧.
【答案】(1)我們的生命都是寶貴的,每個人的生命都比金錢、權勢等更重要,生命價值高于一切;生命至上,并不意味著只看到自己生命的重要性,我們也必須承認別人的生命同樣重要,自覺地珍愛他人的生命,如同珍愛自己的生命一樣;我們只有不漠視自己的生命,也不漠視他人的生命,謹慎地對待生命關系、處理生命問題,才會尊重、關注、關懷和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我們對生命的敬畏并不是誰的命令,而是內心的自愿選擇。
(2)學會理解寬容,尊重他人,善于調控情緒,遇到問題積極溝通,協商解決等。
(3)珍愛生命,敬畏生命;塑造健康人格,全面發展自我等。
(2)學會理解寬容,尊重他人,善于調控情緒,遇到問題積極溝通,協商解決等。
(3)珍愛生命,敬畏生命;塑造健康人格,全面發展自我等。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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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4/8/4 8:0:9組卷:0引用:2難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