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崗區黃某于2020年1月18日自駕車到疫情區探親,返回深圳后,社區工作人員多次上門走訪,其一直故意隱瞞從疫情區返回深圳的事實,且不自行隔離還多次外出與他人接觸,導致72名居民和3名社區人員被隔離醫學觀察。
法律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對黃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1)黃某的哪些行為是錯誤的?請結合材料分析,黃某為什么受到法律的制裁?
(2)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作為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應該怎么做?(至少寫出三點)
【考點】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
【答案】(1)故意隱瞞從疫情區返回深圳的事實,不自行隔離還多次外出與他人接觸,隨意走親訪友的做法是錯誤的。他的做法造成了嚴重后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所以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不聚集,不扎堆;出門戴口罩;及時接種疫苗。
(2)不聚集,不扎堆;出門戴口罩;及時接種疫苗。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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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4/6/27 10:35:59組卷:23引用:1難度:0.7